(雪兰莪.八打灵再也5日讯)一名正值壮年的父亲遭遇车祸逝世,留下全职家庭主妇的妻子和数名未成年子女,由于死者身前未立遗嘱,顿失依靠的家属开始了漫长的申请继承遗产手续。
上述场景对许多人而言不陌生,更多的情况是身前累积不少财富的年迈父母,因无遗产规划,导致死后子女争家产的纠纷不时上演。
立遗嘱即是其中一个可避免日后产生家庭纠纷的方法。
公共信托有限公司董事经理阿德南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,大马人普遍对身前立遗嘱的醒觉意识低,也有不少人认为此事与死亡有关,视之为忌讳,避而不谈。
“有人以为今日立遗嘱,代表明天就要离开人世,这样的思维大错特错,相反如果你爱家人,应在生前提早规划。” 他表示,一名死者若有遗嘱,则其受益人最快可在3个月继承所有遗产,相反的家属可能耗时2年至3年周旋在法庭、各政府单位、银行之间,迟迟无法取得应得财产。
若受益人没提出申请,没立遗嘱者的财物最终是否由政府充公?答案是否定的。
阿德南解释,所有因各种问题未发放的遗产将移至一个名为“待认领款项”(WMD)户头,不论时间多久,也不会被充公,除非死者完全没有家人在世,财产才归政府。
他透露,截至今年10月31日,该公司所管理的待认领款项已高达2亿9200万令吉,涉及的案件约2万8000宗。
“有时候是受益人资料不全,我们无法发放,或数额过少无人认领,这些款项因不断累积逐年增加。”
没立遗嘱 遗产依法令分配
至于没立遗嘱者,他或她逝世后,所留下的财物,将根据1958年遗产分配法令进行分配。
举例说,若死者留下配偶和数名子女,若父母已逝,则合法配偶可分得三分之一,所有子女均分剩余三分之二。
若他父母仍健在,则遗产四分之一给父母亲、配偶四分之一及子女均分剩余的一半。
不过阿德南强调,此分配法对已立遗嘱者则不受影响,其财物仍将依据遗嘱分配。
公共信托有限公司曾处理许多复杂案件,除子女不满分配争夺财产很常见外,也有受益人根本不晓得死者有何财物,无从下手,又或者受益人人数众多,导致过程延误。
万一未立遗嘱者有债务如房贷、车贷未还,案件更复杂耗时,该公司须通过法庭发出庭令从遗产扣除应偿还的债务后,才将剩余遗产发放给受益人。
提供遗产规划服务 登记立遗嘱华人仍少
许多人不晓得自1921年成立的公共信托有限公司(Amanah Raya),提供遗产规划服务,阿德南说,作为死者遗产的管理单位,一旦获知其客户逝世后,马上展开法律程序,依据遗嘱内容分配遗产给受益人,不会有分配不公的问题。
“有些民众误以为我们仅为土著提供服务,实际上我们为全民服务,所收取的费用也非常合理。”
目前全国约有96万人已向该公司登记立遗嘱,而截至今年10月31日,华裔占1万9072人,跟全国3000万人口比较起来仍占少数。
这家由财政部全资拥有的公司,总部位于安邦路,并在全国各地设有18间分行。
月内立遗嘱省很多 明年从350涨至600
公共信托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撰写遗嘱服务费用为350令吉,另加6%消费税,总额为371令吉。
不过,有关费用即将从明年1月1日起调涨至600令吉。
修改遗嘱每次收53
此外,随着年龄增加,个人财富也会不断累积增长,立遗嘱者若要修改之前所设下的内容,则每次费用为53令吉(含消费税)。
阿德南进一步说明,有关遗嘱没有财物价值上限,立遗嘱者可将其名下所有的动产(现金、银行存款、定存、公积金、保险、信托基金、珠宝、股票、汽车等)及不动产(土地、房屋等),全部列入遗嘱内。
不限受益人和对象